蔡俊明專欄 | 肺癌腦轉移的全腦放射線治療,符合4個條件比較有效

2022.08.01 文 / 蔡俊明 (臺北榮民總醫院腫瘤醫學部顧問) 出處 / 癌症問康健 瀏覽數 / 20748

肺癌基因突變的族群發生多發性的顱內轉移時,有一個治療策略是用標靶藥物治療,同時再加上全腦放療。但基於3個理由,我很少這樣做。

蔡俊明專欄 | 肺癌腦轉移的全腦放射線治療,符合4個條件比較有效 圖片來源 / Shutterstock

蔡俊明醫師|肺癌說明白

臺北榮民總醫院腫瘤醫學部、臺北國泰醫學中心、好心肝門診中心顧問。肺癌治療是一場長期抗戰,有效治療才是關鍵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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肺癌好發腦轉移(顱內轉移),且無論病人在癌症過程的任何一個階段:一期腫瘤大於1公分、第二期、第三期、第四期;使用第一線、二線、三線治療;用任一種治療方式包括手術、放療、化療、標靶藥物、免疫治療等,都有發生顱內轉移的可能。如何及早偵測出來,對症治療,對醫生和病人都是考驗。【推薦閱讀:蔡俊明專欄 | 每 3 ~ 4 位肺癌病人就有一個腦轉移,如何及早偵測?

在癌症治療方法中,放射線治療和手術一樣,用放射線或手術刀,消滅長出腫瘤的病灶,屬於「局部」治療。

肺癌腦轉移用全腦放療,最重要的條件是病人能自我照顧

過去的研究發現,肺癌顱內轉移使用全腦照射的放療,會對腦部重要功能造成傷害。國際通用的治療準則認為,病人在接受全腦照射之前,如果能完全符合下面4個條件,治療效果比較樂觀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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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  年紀不要超過70歲,最好在60歲以下。

2.  體能狀況評估分數高於70分:如果有腫瘤基因突變高於60分。體能狀況的簡單定義是因為疾病無法從事正常活動,但還能夠照顧自己。

3.  腦部轉移之外沒有其它的部位,例如骨頭、肝臟等轉移病灶。

4.  長在肺部的原發腫瘤能夠控制穩定。

如果以上4項條件無法完全符合的話,那麼符合愈多項愈好。其中,第2項體能狀況是最重要和必要條件,如果這項評分不到70分,那麼全腦照射並不會比只用類固醇的症狀治療效果好。因此,已經臥床不能起身活動的肺癌腦轉移病人接受全腦照射放療,罕見能夠延長生命。【推薦閱讀:早發現早治療提高存活期!有肺癌家族史,7/1起,可免費做低劑量電腦斷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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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腦照射時,醫師會希望盡量避開、或保護腦部海馬迴部位,避免或降低將來對認知功能的影響。不過也要保持警覺,這個被保護的區域日後可能會成為發生轉移的破口。

目前醫界對於有肺癌腫瘤驅動基因突變的族群,發生多發性的顱內轉移時有一個治療策略,是用標靶藥物治療,同時再加上全腦放療。如果腫瘤沒有基因突變,就沒有這個選項。不過,基於3個理由,我個人很少這樣做:

1.    現在標靶藥物的種類多,效果很好,開始治療之後,顱內轉移的腫瘤顆數即使再多也可能消失不見,往後如果出現抗藥性,也不見得是先前消失的腫瘤再跑出來變大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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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    現在的肺癌腦轉移治療,有比過去更多的藥物和治療策略,可以在走到全腦照射前,發揮不錯的治療效果。包括加上抗血管新生藥物,或是針對少數殘留、或是新冒出來的顆粒的局部放射治療法,譬如立體定向放射手術,像是加馬刀等。雖說是「手術」和「刀」,其實是更精準、沒有刀痕的局部放射治療,由於照射範圍小,傷害小,可以重複施行。

3.    由於全腦照射放療對正常腦細胞有破壞性,施行一次,就是一個完整療程。當下可能有效,然而,現在藥物治療效果可能持續好幾年,經全腦照射之後,一旦再發生新的、多發抗藥性轉移時,就會失去一個可以治療的利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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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此,對於肺癌腦轉移的病人,是否要一開始就把全腦放療使用在標靶藥物控制良好的病人身上,我認為還是要好好的審慎評估。

<本專欄反映專家意見,不代表本社立場>

責任編輯: 張曉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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