超過 5 年存活期!標靶藥物接續治療策略,晚期肺癌也能追求「與癌共存」

2024.10.01 更新 / 2025.03.23 文 / 梁郁如 出處 / 癌症問康健 瀏覽數 / 57742

39 歲的阿彥(化名)有著和樂的家庭,穩定的工作,還有自認為還算健康的身體。沒想到一開始以為是中暑的症狀,輾轉檢查竟然發現已是肺癌第 4 期,而且已經發生腦轉移。

「我當時只想著孩子還小,我至少還要再活 5 年。」阿彥回憶。如今的他,已經順利進入治療的第 7 年,病情控制穩定,每天只要吃 1 顆藥,不需要家人特別照顧也能如常生活。

超過五年存活期!標靶藥物接續治療策略,晚期肺癌也能追求「與癌共存」 圖片來源 / Shutterstock

「現在醫療手段增加,我們對存活期也能有更樂觀的預估。」林口長庚肺腫瘤及內視鏡科主任暨肺癌團隊召集人柯皓文醫師表示。由於肺癌早期症狀不明顯,有 40~50%患者發現時已是晚期癌症,因為轉移出現症狀才就醫發現。當知道自己已經是肺癌第四期,大多數患者最想問的問題莫過於:我還能活多久?

晚期肺癌治療新觀念:可以追求「活更久」和「活得好」

事實上,隨著癌症治療的顯著進步,除了化療之外,還有標靶藥物、免疫治療等手段,柯皓文醫師觀察,近一兩年很明顯可以看到治療超過 5 年的第 4 期肺癌患者比例並不低。而且這些癌友不僅能期待「活更久」,也有機會追求「活得好」,像阿彥一樣擁有「不像病人」的生活品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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採訪當天,柯皓文醫師剛幫一位 5 年滿期的患者開出新的重大傷病卡。柯皓文醫師指出,因為癌症申請重大傷病卡效期為 5 年,超過 5 年就要申請續用,過去第 4 期患者能撐到 5 年需要申請的患者不多,現在卻不時就會遇見,「代表著現在透過接續治療的方式,有很大的機會延續 5 年以上的生命。」推薦閱讀:逆轉「每 2 人確診就 1 人已晚期」,LDCT揪肺癌 8 成是早期,治癒機會大

2+3 雙標靶藥物接續治療策略,大幅延長晚期肺癌存活期

所謂的接續治療,顧名思義是指一種癌症用藥出現抗藥性之後,接續使用另一種方式治療。

以國人最大宗的EGFR基因突變病友為例,第一線使用第一代或第二代標靶藥物,後續的第二線可以用第三代標靶藥物接續治療。兩者相比,第二代的治療效果又比第一代更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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透過「 2+ 3接續型雙標靶治療」,也就是第二代標靶藥物後接續用第三代標靶藥物治療,有不小的機會大幅延長存活期超過 5 年,後續可再接受化療,讓病友延長整體存活期。

以阿彥的情況為例,在 2017 年發現第 4 期肺癌腦轉移之後,先是進行手術和電療,之後開始吃第二代標靶藥物,一共吃了6年的時間,到去年才出現抗藥性。

柯皓文醫師提醒,由於癌症是不斷突變的疾病,抗藥性是遲早無法避免的事,因此需持續的追蹤以評估腫瘤變化,提前發現抗藥狀況,再透過切片檢測尋找適合的下一代藥物。推薦閱讀:台灣的肺癌型態和西方國家大不同,1 原因是關鍵、1 招可預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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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準治療,基因檢測成晚期肺癌治療關鍵

為了找到能正確對應個別患者基因型的標靶藥物或免疫治療策略,基因檢測就成為關鍵。

目前健保針對判定EGFR的PCR檢測提供每人一次的給付,針對全基因定序(NGS)也提供「有條件」的部分給付。

在藥物給付方面,目前健保針對EGFR患者針對第一代及第二代標靶藥物提供給付,接續第三代標靶藥物的給付前提則是檢測出T790M基因突變,這一類患者的治療也會比較有效。因此除了在發現癌症初期檢測是否有EGFR基因突變,在第一線治療出現抗藥性後,也需要再透過基因檢測判斷是否符合T790M基因。

柯皓文醫師說明,統計有 50%~60% 患者檢測屬於T790M,相當於每 2 名患者中就有 1 位適合接續使用第三代標靶藥物治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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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另一份研究報告指出,第一次沒有檢測到的患者,隔一段時間再進行檢測,約有 1/3 的患者可驗出T790M突變。

搞定標靶藥物副作用,治療效果才是優先考量

雖然EGFR第二代標靶藥物的治療效果比第一代佳,但副作用也較明顯,主要表現在皮膚的起疹子、毛囊炎、甲溝炎等,以及腹瀉的情況。有部分醫師和患者會選擇退而求其次選擇第一代藥物,「效果就會有些差別。」

柯皓文醫師坦言。事實上,國內醫學中心的皮膚科團隊都有充分的經驗,可以針對標靶藥物的副作用進行治療,透過吃藥或外用藥的方式改善副作用症狀,甚至可以進行預防性的治療。「把這樣的觀念宣導給病人,副作用能夠控制到最輕,治療的穩定性更好,才能夠得到更好的控制。」

以林口長庚為例,因為對處理副作用有充分經驗,第一線治療基本上都是採用第二代藥物。【推薦閱讀:提升存活率,晚期肺癌治療前必看!讀懂抗藥性、解讀關鍵數據

晚期肺癌與癌共存,下一個 5 年繼續慢活

「副作用是沒辦法的事,但還好不會讓我受不了。個管師幫我找的皮膚科醫生也都很好。」阿彥回憶,比起治療延續的生命,以及能擁有「不需要人照顧」的生活,副作用的影響微乎其微,現在更已經幾乎感受不到任何副作用。

事實上,當第二代出現抗藥性後,他曾因為第三代藥物需自費而卻步,嘗試了一段時間的化療,做了 6 次就受不了副作用,無法繼續下去。「當時是我太太說,不要擔心錢的事情,專心治病就好。」所幸阿彥還有保險可以支付,評估之後改用第三代藥物,並未對家庭經濟產生太大負擔。

「我從來不把自己當作一個病人,我都認為這像是一種慢性病。」阿彥說。罹癌之後,他發現最重要的就是保持樂觀的心態,配合醫師選擇正確的治療方式,積極地過好每一天,朝向下一個 5 年的慢活目標邁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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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 梁惠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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