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:想找其他醫師問第二意見,會不會得罪現在的醫師?
如果經過檢查,確診罹癌,醫師提出治療建議,病人和家屬希望更了解病情,或者有親友同事推薦其他醫院醫師,又或者想聽聽其他醫師的看法而想去找第二意見,建議病人坦誠告知。
你可以用禮貌的口吻直接告知醫師:「XXX醫師不好意思,我想尋求第二意見。因為......」甚至可請教醫師有沒有推薦或幫忙介紹其他醫院或醫師,也可轉換說法如:「家人長輩(或公司主管)強力勸說我要再問問第二意見(或去XX醫院),醫師您有什麼看法?」
癌症病人有尋求第二意見的權利,有度量的醫師會理解尊重。如果聽完第二意見和第一意見相差不多,決定回去原來醫院接受治療,也不會覺得尷尬。
記得,尋求第二意見時,應該準備好相關檢查報告,至少要包括:
- 病歷摘要
- 標記時間順序的影像檢查檔案
- 切片、穿刺、手術的病理報告
讓第二位醫師能有充分資訊進行評估,也避免再花時間或金錢重複做相關檢查。
知識就是力量。建議病人或照顧者去找第二意見前,先了解發生在自己罹患的癌症相關知識,記下想問的問題,有助於比較快理解醫師的說明和建議,也比較快進入比較仔細有深度的討論,得到更多正確資訊來決定治療方式,真正做到「醫病共享決策(SDM)」。【推薦閱讀:原來看病時醫師這樣想 星希亞與主治醫師的15個診間對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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