皮膚癌分期治療方式?皮膚癌照片、治療費用、治癒率一次看
皮膚癌初期不痛不癢,常被忽視。而當皮膚出現凸起、腫瘤時,大家往往優先考慮美觀問題,容易當成是一般的黑斑或痣處理,延誤皮膚癌的診斷和治療。《癌症問康健》邀請到台北醫學大學皮膚科副教授、台灣皮膚科醫學會常務理事蔡仁雨醫師,來為大家解答皮膚癌治療的相關問題。
圖片來源 / Shutterstock
皮膚癌治療方式有哪些?
皮膚癌常見的種類有三種,包括基底細胞癌、鱗狀細胞癌以及黑色素瘤。這三種皮膚癌都跟日曬有關,其中基底細胞癌佔了皮膚癌發生的 7 成;惡性程度以黑色素瘤最嚴重,台灣一年有 2 百例到 3 百例左右的病例。
這三種皮膚癌根據惡性程度,又可以簡單區分為黑色素瘤和非黑色素瘤兩類。蔡仁雨醫師分析,非黑色素瘤的皮膚癌治療,以手術為第一優先。術前一般會進行切片確認,即使病灶很小,臨床上有高度懷疑,就一次切掉,順便進行病理檢查。若病灶較大就先切片,診斷後再切除乾淨。
非黑色素瘤的皮膚癌很少需要化療,除非有發現轉移。以基底細胞癌來說,它轉移率約略只有 0.01 %,1 萬個才會遇到 1 個轉移。所以機會很低。如果診斷發現是鱗狀細胞癌,就可能會安排核磁共振或電腦斷層,做局部的淋巴檢查。
此外,若皮膚癌病灶同時有很多個,沒辦法完全切除;或者病人年紀已經太大,不適合開刀,則醫師可能會綜合考慮,優先進行光動力治療,或是放療、化療。
至於黑色素瘤,因為惡性程度高,所以沒有機會長得很大、長到一定程度就會往組織深部流竄,很容易發生轉移。臨床上,只要黑色素瘤的深度超過 1.5 公厘,就可能有轉移。因此黑色素瘤診斷出來後,一定要做淋巴檢查,確認是否有淋巴轉移。若有淋巴轉移,還要再做全身檢查,確認是否有全身性轉移。
皮膚癌各分期治療方式?皮膚癌治癒率多高?
基底癌和鱗狀細胞癌主要可以分為局部病灶或有合併轉移。局部病灶以手術切除為主。若是合併轉移,醫師會評估是否適合進行手術或術後配合化療、放療。
第 1 期的黑色素瘤治療主要以手術切除為主。第 2 期以上,就需要搭配淋巴的預防性切除、化療、放療或者是標靶、免疫療法。目前健保已納入 BRAF 突變之標靶藥物以及免疫療法 PD-1 抑制劑,有條件供病友使用。
黑色素瘤一旦發生,就可能經由淋巴和血流轉移到全身各處;若發生轉移則平均存活期會大幅縮短到 1 年以內。根據長庚醫院統計最近 10 年來 221 位黑色素細胞瘤患者的結果顯示:第 1、2 期的病患 10 年存活率高達 70 %。而轉移到局部淋巴結者的第 3 期患者,存活期明顯降低,平均為 3 年。第 4 期患者存活期最短,平均在 1 年左右。
皮膚癌治療副作用?
皮膚癌治療的副作用主要是在手術後可能的顏面缺損和疤痕。當病灶過大,手術造成皮膚或軟組織大量缺損而無法直接縫合時,就需要配合整形重建手術。
蔡仁雨醫師分析,為了避免傳統皮膚癌手術大範圍切除可能造成的外表損傷,可以選擇莫氏(Mohs)顯微手術。莫氏手術的優點是可以更準確的控制腫瘤生長的範圍,術後小的傷口可以立刻簡單縫合,較大的傷口可以用皮瓣修補手術。進行 Mohs 顯微手術時,醫師會先將肉眼可見的腫瘤切除送病理檢查。
第一階段病理檢查若顯示腫瘤已切除乾淨,傷口就可以縫合。如果病理檢查發現仍有殘留腫瘤細胞,醫師會再做第 2 次的切除、再送檢查,直到病理報告顯示已完全沒有癌症細胞。這樣的手術方式雖然耗時,但卻是最精準切除的方式,也可以避免傳統手術可能會切除過多正常組織的缺點。
皮膚癌病友若接受化療、放療、標靶治療或免疫療法,則副作用跟一般癌症治療相仿。標靶治療如果是接受表皮生長抑制劑的治療,可能會出現皮膚乾燥、毛囊炎等。免疫療法可能會出現身體其他器官發炎,例如腸道發炎造成腹瀉、甲狀腺、肺部發炎等副作用。
皮膚癌治療費用多少?
目前皮膚癌多數的治療方法,包括手術、化療、放療和部分標靶藥物、免疫療法,均已納入健保。治療費用比照一般健保水準。
皮膚癌治療哪些有納入健保?
皮膚癌的治療,包括手術以及術後的化療、放療等,都有納入健保。此外,健保於 2021 年,將治療 BRAF V600 突變之雙標靶藥物 dabrafenib / trametinib 納入健保給付。BRAF 為皮膚黑色素瘤最常見的致癌基因之一,且臨床資料顯示台灣 BRAF 突變的黑色素瘤病人,高達 8 成以上是 V600E 突變。上述的標靶藥物可用於治療無法切除或轉移性惡性黑色素瘤,及惡性黑色素瘤病人術後輔助治療。
此外,針對免疫療法,健保也於 2018 年開始納入免疫療法 PD-1 抑制劑,供滿足下列條件的病友使用:晚期黑色素瘤且「腫瘤無法切除」或「轉移之第 3 期或第 4 期黑色素瘤」,及「先前曾接受過至少一次全身性治療失敗」者。
皮膚癌復發怎麼辦?
皮膚癌的復發,也可以分為局部復發和全身性的復發。以局部復發來說,曾經長過皮膚癌腫瘤的病友,可能因為基因或生活習慣問題,像是沒有妥善做好防曬,可能長過 1 顆就有可能長第 2 顆。當發生局部復發時,一般是以切除或放療為主。蔡仁雨醫師呼籲,民眾日常生活務必要做好防曬。
全身性的復發,則與生活上的壓力、免疫力下降息息相關。「如果身體裡有殘留的癌細胞,就比較容易復發,」蔡仁雨醫師提醒。一旦發生全身性的復發,醫師會根據病況,使用化療、放療或者免疫療法及標靶治療等。

此外,蔡仁雨醫師也提醒民眾,不論任何時候,一旦發現皮膚有不明腫塊或潰瘍,尤其傷口超過 2 個月沒有癒合時,務必到皮膚專科就醫,找到明確的診斷再做處理。不要隨便點痣或打雷射處理,「若是癌前期,一般是不容易打乾淨,以後轉移的可能性會增加。有些轉移找不到原來的病灶,可能就是幾年前以美容方式處理不完全,延誤了正確整治的機會。」蔡仁雨醫師分析。
參考資料來源:臺北榮民總醫院皮膚部、馬偕紀念醫院皮膚科
我們的團隊由具有豐富醫學寫作經驗的記者、編輯組成,內容來自採訪諮詢資深癌症醫學和照護知識的專家與相關書籍,盡力提供正確可信的醫療健康知識。但無意取代專業醫師診斷,無法為個別讀者對內容的應用負醫療或法律責任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