買防癌保險前,該注意的 4 件事
癌症發生率愈來愈高,自費新藥新治療項目也變多,愈來愈多人會考慮在保險規劃時,加買一張防癌保單。投保前,該注意哪些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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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想讓你知道的重點:
民眾保險意識提高,買防癌險的人越來越多,但許多人買保險時,常常迷失在五花八門的產品類型及各種專有名詞中,最後乾脆請業務員推薦後,就胡亂簽字,以為自己有保,就有理賠。結果,等到要申請理賠時才發現很多理賠都有限制,和自己預期不同。
對此,保險專家提供建議,在投保防癌險之前,應特別注意以下幾點:
1. 除外責任有哪些?
也就是哪些情況不理賠,例如零期原位癌、癌症併發症等,簽約之前先詢問清楚。
淡江大學保險經營研究所副教授林麗銖認為,能保障保戶權益的還是條款,所以簽約之前,花點時間把條款看清楚,不理解的部份請保險業務員詳細說明,再來判斷要不要投保。
尤其常見的防癌險理賠糾紛──癌症併發症是否理賠?有些保險公司會在保單中寫明,給付「直接治療癌症及其併發症」所發生的住院及門診等,但有些保單上就沒有將「併發症」列入條文,屆時保戶在治療癌症時出現併發症,想申請給付就有困難,保險公司可能以條文中沒有列上「併發症」而拒絕理賠。【推薦閱讀:治療中的副作用治療,癌症保險到底能不能理賠?】
2. 給付條件有哪些限制?
例如,雖然大多數防癌險都有給付癌症門診醫療保險金,但有些會限制一年只給付幾次,超過了就不給,而有些只給付癌症住院前、後 14 天內的門診。另外像是放化療保險金,有些只給付在門診做的放化療,而住院期間做的放化療就不給付,因此,不是只比較保費高低,及有沒有給付,而需要了解每一項給付是不是有特別的限制。
3. 附約會不會失效?
大多數人是以「附約」型式投保防癌險,好處是保費比較便宜,但需要留意,如果主約失效時,例如繳不出保費,附約的效力也會跟著終止。
林麗銖舉另一個例子說,如果主約停效了,之後要再復效時,附約防癌險的等待期通常必須重新計算,也就是要再等 90 天之後,罹癌了才接受理賠,因此,投保附約型防癌險需要問清楚,哪些原因會讓主約影響附約,造成失效的問題。【推薦閱讀:罹癌後,有哪些社會資源可以幫忙?】
4. 買了之後,也應該定期檢視保單
淡江大學保險經營研究所副教授林麗銖提醒,如果是很早就已經投保防癌險的人,應定期檢視保單。特別是早期有一些防癌險的給付很陽春,例如只理賠放療而沒有理賠化療,或是理賠限制很多,早已跟不上癌症治療的進展,保障明顯不足,因此建議定期檢視保單,然後視情況調整保險內容。
※編按:此文為 2008 年發表,文中人、事、情境可能已有調整、變動,造成不便還請見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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