抗癌前先留住新生命!生育保存補助最高7萬元,一文看懂申請方式
對年輕癌症病人來說,治療不只是與疾病搏鬥,更可能失去生育能力。在生育保存必須自費的情況下,多數人只能選擇治療,放棄凍卵或凍精。
為了減輕罹癌者經濟負擔,自今年(2025) 9 月 1 日起,政府提供「醫療性生育保存補助試辦方案」,最高補助 7 萬元。
圖片來源 / 國民健康署提供。
癌友生育保存補助,乳癌、血液癌症病友先受惠
衛生福利部林靜儀次長指出,癌友醫療性生育保存補助試辦方案,目前以乳癌以及血液癌症、具我國國籍之18歲至40歲民眾為對象。
台灣乳房醫學會陳芳銘理事長指出,乳癌是台灣女性發生率最高的癌症,每年新增病例超過 2 萬人,且有 5% 至 7% 的年成長率。其中,約有 2 千位患者年齡在 40 歲以下,正是生育黃金期。而乳癌在所有癌症中,因治療而失去生育能力的比例僅次於子宮癌,影響極大。
近年乳癌治療成果持續進步,早期發現與篩檢率提升,使存活率逐漸增加。在與病人討論治療計畫時,醫療團隊也會同步評估如何保存生育能力。然而,過去有效的方式有限,例如「停經針」雖能稍微減少卵巢受損,但成效有限;真正有效的方法是「凍卵」,能將未來懷孕的機率提升至 4 成以上。
中華民國血液及骨髓移植學會葉士芃理事長也直言,以血液腫瘤科常見的骨髓移植為例,患者在接受移植前,必須先經過高劑量化學治療,將骨髓完全清空,好讓捐贈者的健康骨髓細胞順利進入並重新造血。然而,這樣的高劑量化療同時也會嚴重傷害精子與卵子細胞,甚至導致永久喪失自然生育能力。
「以何杰金氏淋巴癌為例,台灣的病人中位數年齡約 30 歲,正值事業與人生黃金期,許多人尚未成家或育有子女。」中華民國血液病學會黃泰中秘書長提到,當確診後面臨化療,有些患者或家屬會因為「治病要緊」而放棄考慮生育保存,但更多時候,是因為不了解醫療已經進步到能幫助保存生育能力。
問題在於,凍卵屬於高額自費項目,許多病友即使知道有這個選擇,也因經濟壓力而無法採取行動。這不僅是個人遺憾,也可能讓本可延續的生命斷了線。
政府補助上路,九月起實施
為了支持與協助癌友保留未來生育希望,衛福部經綜合考量癌症發生年齡、因治療而影響生育機能的情形,及診斷後須進行治療之急迫程度、病人安全等因素後,推動「醫療性生育保存補助試辦方案」,重點包括:
- 女性取卵療程:每次最高補助 7 萬元。
- 男性取精保存:每次最高補助 8 千元。
- 次數限制:每人一生最多補助 2 個療程。
- 實支實付:若療程費用低於補助上限,依實際支出金額補助
申請必須經由通過衛福部癌症診療品質認證、且為國健署特約的人工生殖機構辦理,並於取得補助資格後 2 個月內完成療程,療程結束後 6 個月內申請撥款。

申請流程與準備
- 患者於癌症診療品質認證醫院接受治療評估,並進行「生育保存」知情同意說明。
- 醫院轉介至院內或鄰近分院、特約人工生殖單位進行保存療程。
- 確認資格後,由人工生殖機構協助準備並提交補助申請。
- 施術完成後,由機構代為申請補助費用,經國健署審查通過後撥款至申請人帳戶。
需準備的文件包括:
- 身分證正本與影本。
- 乳癌或血液癌診斷證明(需明確註明符合補助條件)。
- 匯款帳戶資料
治療與保存必須並行考量
衛福部也提醒,生育保存雖重要,但不能因此延誤癌症治療時機。患者與醫師需充分討論:
- 癌症治療是否會影響生殖功能。
- 治療的急迫性。
- 生育保存對治療進程的影響。
經評估可行性後,才能安全地在治療前完成保存計畫。唯有在確保健康的前提下,才能真正迎向癌後人生。
為生命留下更多可能之餘,還有助降低復發與死亡率
陳芳銘提到,根據大型研究顯示,對乳癌患者而言,治療後懷孕不僅不會增加復發風險,甚至能將復發率降低 3 成、死亡率降低 4 成。換句話說,保存生育能力,不僅是圓夢,更可能與健康互相成就。
(本文諮詢專家:衛生福利部林靜儀次長、台灣乳房醫學會陳芳銘理事長、中華民國血液及骨髓移植學會葉士芃理事長、中華民國血液病學會黃泰中秘書長。)
完整醫療性生育保存申請方式,請點我。也可撥打國民健康署人工生殖諮詢專線 02-255809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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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 梁惠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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